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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太常片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沅陵县太常片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沅发改审〔2024〕10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投资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沅陵县太常片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沅陵县太常片区酉水大道、太常大道、黔中大道、太常安置区、天宁中学周边

2.3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沅陵县太常片区(酉水大道、太常大道、黔中大道、太常安置区、天宁中学周边)地下管网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道、供水管道、燃气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包括雨污水管道、供水管道、燃气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及建设,具体包括新建DN1500 雨水管道 3020m,DN1200 雨水管道 4620m,DN1000 雨水管道 8350m,DN800 雨水管道 9310m、DN600 雨水管道 4650m;改造DN600 污水管 4645m、DN500 污水管 6210m、DN400 污水管 9600m、DN300 污水管 12850m;新建 DN600 供水管道 3950m、DN300 供水管道 5260m、DN200 供水管道 8580m;新建 DN200 燃气管道 8290m、DN160 燃气管道 9750m,DN110 燃气管道 16720m。φ1800 雨水检查井 42 座、φ1500 雨水检查井 52 座、φ1000 雨水检查井 221座、φ1000 污水检查井 415 座、φ2000 供水阀门井 4 座、φ1200供水阀门井 10 座、SSF100/65-1.0 室外消火栓 72 个,2600×2400燃气检修井 5 座,2400×2400 燃气检修井 10 座,排水管网水质监测站 2 座、城市内涝监测站 5 座、高清视频监控站 5 座、供水超声波流量计 20 个、供水压力传感器 20 个、供水压力水位计 20个、漏失在线监测设备 20 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5 套、智慧消火栓监测设备 40 套、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 40 套、燃气管网 gis信息系统 40 套、巡检系统 40 套、燃气视频监控系统 20 套。

2.4投资估算:该项目估算总投资 15795.72 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申请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057万元,县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4738.72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勘察、初步设计

2.6.1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初勘、详勘);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6.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合格设计成果和概算书。

2.6.3 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2.7服务期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服务期限_30_日,勘察服务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公用管道(GB1)设计资质;(3)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年内不少于 1 个(1至3个)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近5年承揽过单项总投资额不少于7890万元的燃气工程或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或EPC业绩)。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 人,应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注册给排水师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10 12 日起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hua.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1 1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hua.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_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hua.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_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_(邀请沅陵县发改局参与过程监督)(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5-4224393

  1.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5-271930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_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鸳鸯山鸳鸯街1号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刘塘路鹤州公馆二栋二楼205-206

邮 编: 419600 邮 编: 418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项目负责人:禹又元

电 话: 18774786200 电 话: 0745-2256860 1897457952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nqfgl@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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