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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厂房二期、城投智慧标准化厂房(3、4、5号楼)及农副A1厂房物业专项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怀化市高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二期、城投智慧标准化厂房(3、4、5号楼)及农副A1厂房物业专项服务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标准化厂房二期、城投智慧标准化厂房(3、4、5号楼)及农副A1厂房物业专项服务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 HNQF-CG-2024027

3、采购项目预算:887045.2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5、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物业服务费73920.44元/月,887045.28元/年,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需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1

标准化厂房二期、城投智慧标准化厂房(3、4、5号楼)及农副A1厂房物业专项服务采购

拟需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等专项服务人员20人

1

887045.28

887045.28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10 09 日至202410 14 日,每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刘塘路鹤州公馆二栋二楼205-206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2、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④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联系人电话号码及邮箱,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1018 15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刘塘路鹤州公馆二栋二楼205-206)。

3、开标时间:2024 10 18 15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刘塘路鹤州公馆二栋二楼205-206)。

、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招标网 https://zb.zhaobiao.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磋商说明

 1、本公告函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高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 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塘产业园

(3)联 系 人:肖江英

(4)电 话:18874239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刘塘路鹤州公馆二栋二楼205-206

(3)联 系 人: 唐女士

(4)电 话:13762909123 19372396212

(5)电子邮箱:/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 (项目名称)磋商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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